您所在的位置:福建交警 > 警示曝光 > 正文
分享到微信
龙岩交警:不知悔改,二次酒驾一错再错
2025-10-20 来源:龙岩交警 责任编辑:翁莉

10月11日22时51分许,邓某济驾驶闽F2***V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龙腾路水韵华都天桥路段时,被新罗大队三中队执勤民警拦下,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邓某济气酒精含量为64mg/100ml,已达酒后驾驶标准,经核查该人于2022年09月14日已有饮酒驾驶违法行为,此次是其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0月16日23时04分许,林某永驾驶闽F7***5号二轮摩托车途经莲庄路酒驾夜查点时被新罗交警一中队拦下,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27mg/100ml,已达酒后驾驶标准,随后民警依法对其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有些驾驶人朋友认为

只要不是在一年内“二次酒驾”

就不算“二次酒驾”

交警蜀黎告诉大家

错!错!!错!!!

“人生中有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交警信息平台会终生记录其违法行为,经学习重新恢复驾驶资格,不分何时何地,即使间隔1年、2年,或更长时间,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二次酒驾”所面临的处罚结果也许比你想象的更严重,“二次酒驾”除了要被罚款、拘留外驾驶证还将被吊销。

交警提醒您

酒驾醉驾是违法犯罪行为,极易导致交通事故,严重危害自身与他人安全。广大驾驶人要时刻牢记红线、守住底线,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