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福建交警 > 八闽风采 > 正文
分享到微信
莆田交警:九九重阳话安全 精准守护“夕阳红”
2025-10-30 来源:莆田交警 责任编辑:翁莉

家有一老,如有一宝

老年人的出行安全

是子女们最大的心愿

也是社会关注的重点

值此重阳佳节

莆田交警

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切实增强老年人交通安全意识

随着年龄的增长

老人观察、判断和反应能力逐渐变弱

当意外情况发生时

可能应对不及

下面两起涉及老年人的事故案例

希望能够引起大家的重视!

案例一

2024年11月28日6时许,在涵黄大道白塘镇镇前村路段发生了一起斑马线上撞倒行人的交通事故。事发时,王某波驾驶小型汽车,沿涵黄大道自涵江往黄石方向行驶,行经事发斑马线路段未提前减速,撞上正在通过斑马线的行人张某(91岁),造成张某受伤。

案例二

2025年7月29日10时许,在秀屿区笏石镇梅坝线梅山村公交站路段,陈某珍(60岁)驾驶电动自行车沿梅坝线从梅山往菜厝方向逆向行驶时,与陈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后载陈某萍)相碰撞,导致陈某珍、陈某萍受伤。

为了确保出行安全

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老年人在出行时

需特别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老年人步行过街请注意

一、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过街设施,不要抄近路翻越护栏;

二、通过路口前,应按照“一停二看三通过”的顺序观察,确认安全后再稳步匀速通过,并注意转弯车辆,不要突然猛跑或中途折返;

三、步行通过有信号灯的路口,要等行人信号灯绿灯时再通过。这里要特别注意:千万不要在行人绿灯快结束时抢行。如果步行到路口斜对面,需要“二次过街”时,应从人行横道两次直行完成,不能图省事直接斜穿。

老年人骑行非机动车请注意

一、非机动车逆向行驶易与正常行驶的非机动车、机动车发生正面碰撞事故,且一旦发生事故,由于非机动车对驾乘人员的保护性差,老年人更易受到伤害。因此,老年人在道路上骑非机动车时切勿因路线不熟、贪图方便、节省时间等原因逆行;

二、横过道路应遵守信号灯指示,红灯停、绿灯行,千万不要为了一时之快而闯红灯通过,以免与正常通行的车辆碰撞;

三、佩戴头盔是安全骑行的必要保护措施,骑行电动自行车需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以保护头部,降低事故伤害程度。此外,超标电动自行车属于机动车,需要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才能驾驶。

老年人乘车出行请注意

一、老年人外出坐公交最好有人相伴,乘坐公交车要排队依次上下车,上车后要先坐好扶稳,尽量要坐在车厢前部,下车后要从车后走,不要争抢,以免摔倒受伤;

二、乘坐出租车或私家车时,要在不妨碍交通的安全地点等候,待车辆停稳后再上车。下车时应注意观察后方是否有车辆、行人,确保安全后再开门下车;

三、家居农村的老人外出,不要乘坐农用车、三四轮电动车、拖拉机等非载客车辆,以确保安全。

广大交通参与者请注意

一、在日常出行中注意礼让老年人,遇老人要主动减速或停车让行。切勿临近时才鸣喇叭提醒,避免老人做出突然后退、加速等应急反应引发事故;

二、行车至路口以及村庄、医院、集市等周边道路时要提前减速慢行,随时观察车辆周边情况,注意避让行人及非机动车;

三、机动车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遇到老年人步行或驾驶非机动车时,要提前鸣喇叭示意,确保有足够的横向安全距离后再超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