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市民对新修订的《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的知晓度和守法自觉性,积极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10月30日,漳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围绕即将于11月1日正式施行的《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多层次、全覆盖的实地集中宣传活动。 上午,漳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联合龙文区文明办、区道安办、人保龙文公司在龙文区吾悦广场开展现场宣传,面向广大群众讲解修订后《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规定,解读新规与安全常识,广泛发放新规解读宣传单。 通过空中无人机喊话模式以及宣传车开启地空全覆盖,积极营造电动自行车安全骑行氛围。车管所民警现场回复群众关心的重点问题,并介绍公安部一网通办服务新措施。
下午,宣传小队来到漳州市东铺头中心小学开展新规主题宣传暨东铺头中心小学“优雅守法少年”颁奖活动,面向学生群体强化载人规则安全教育。 通过观看视频和情景模拟,生动展示新规中“年满12周岁可骑自行车”“禁止逆行闯红灯”“电动自行车须满16周岁”等关键条款的重要性,并为近期评选出的20名“优雅守法少年”颁发荣誉证书及定制安全文创礼品。鼓励全体学生以获奖同学为榜样,争做“小小交通文明使者”,将守法意识融入日常言行。
晚上,漳州交警来到古城,以“依规骑行,平安相伴”为主题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通过设立政策咨询台、发放解读手册、开展有奖知识竞答等形式,面对面为市民解答非机动车登记上牌、通行规则、违法处理等热点问题,重点解读《办法》中关于规范停放、安全充电、头盔佩戴等新要求,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加装改装、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
漳州交警提醒广大非机动车驾驶人:守法骑行是安全出行的第一道防线,请主动学习、自觉遵守《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共同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文明交通,礼行天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