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修订后的 《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 正式实施 三明公安交警 以此为契机 持续开展 非机动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1. 大田 大田交警在城区各主要交通路口,针对驾乘电动自行车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非法加装遮阳伞(蓬)、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和查处,并依据新规现场开具罚单。行动采取“定点检查+流动巡查”“日常管控+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批,切实提升执法效果。
2. 明溪 明溪交警在城区各主要交通路口,针对驾乘电动自行车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非法加装遮阳伞、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和查处,并依据新规现场开具罚单。
未佩戴安全头盔处罚 明溪交警在城区幸福路口,一名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被执勤交警拦下。执勤民警指出,安全头盔是骑乘者的“保命符”,在意外发生时能有效减少头部伤害。根据新《办法》,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将面临处罚。
非法加装遮阳伞处罚 明溪交警在东方军桥路段发现一辆非法加装遮阳伞的电动自行车,当场责令驾驶人拆除并依法处罚。民警现场告知,加装遮阳伞会遮挡骑行视线,影响车辆稳定性,遇突发情况极易失控。同时,伞架在事故中可能尖锐断裂,对驾乘人员与他人造成严重二次伤害。
3. 将乐 将乐交警在日常路面检查中,重点查纠劝导不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非法安装安全遮阳伞等常见交通违法行为,遇到违规骑行的市民会面对面耐心提醒,讲解新规要求和违规危害。同时,深入辖区内的外卖站点、快递网点开展针对性宣传,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讲解案例等方式,提醒从业者们遵守新规,安全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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