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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交警:别侥幸!又有两人被拘留!
2025-11-07 来源: 责任编辑:翁莉

朋友找你“代扣分”?

陌生人出价让你“代处理”?

切记!

无论关系多近、报酬多高

代替他人处理交通违法

都属违法行为

违法案例

近日,沈某、戴某某来到桥隧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申请处理一条交通违法记录。在处理过程中,窗口工作人员发现实际驾驶人并非眼前的戴某某,而是其身边的沈某,便迅速将情况报告值班民警。

民警现场初步核查,沈某、戴某某的行为涉嫌冒名顶替,民警依法将其移送至派出所进一步处理。经派出所进一步调查,沈某、戴某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随后,沈某、戴某某因“提供虚假证言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违法行为,分别被行政拘留7日、罚款400元和行政拘留5日、罚款300元。

驾驶证记分

是为了加强对驾驶人的管理

遏制交通违法行为发生

对“买卖分”“替人销分”等违法行为

交警部门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

坚决重拳打击

“买分”“卖分”都违法

1

对买分卖分行为定性为“以欺骗手段影响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办案”,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的规定,以“提供虚假证言”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两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2

为从源头减少买分卖分行为,公安部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对买分卖分以及组织他人实施买分卖分牟取经济利益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责任。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通过

“交管12123”APP报名参加“学法减分”

在通过相应的学习和考试后

可以扣减记分

每个记分周期内最高可扣减6个记分


交通违法处理的核心是

“谁违法、谁处理”

代替他人处理交通违法

无论是否存在利益交换

都属于违法行为

切勿心存侥幸

一旦触碰红线

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