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施行以来,泉州交警以 “严管 + 暖心” 双线推进电动自行车整治,既通过科技赋能严查违法,也投放共享头盔解决群众急难。但仍有部分市民无视安全与便利,骑乘时未佩戴安全头盔被交警依法查处。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切勿以身试法。
车辆号牌:泉州丰泽03625 违法地点:田安泉秀路口
车辆号牌:无牌 违法地点:田安泉秀路口
车辆号牌:泉州开发区68693 违法地点:安吉路万贤街路口
车辆号牌:泉州鲤城7768S 违法地点:安吉路万贤街路口
车辆号牌:泉州洛江J7507 违法地点:永宁镇石永路
车辆号牌:厦门海沧2143J 违法地点:永宁镇石永路
车辆号牌:泉州丰泽87Y97 违法地点:崇武镇港边路
车辆号牌:泉州惠安59117 违法地点:螺城镇建设北路
车辆号牌:泉州鲤城218E3 违法地点:晋江世纪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
车辆号牌:泉州晋江0073E 违法地点:晋江世纪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
车辆号牌:莆田001LN 违法地点:城厢镇大同路路段
车辆号牌:泉州安溪16535 违法地点:城厢镇大同路路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