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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洛江大队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2025-11-12 来源:泉州交警 责任编辑:翁莉

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洛江大队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依法收集交通违法行为证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洛江大队将新增一批非机动车违法抓拍设备,对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或驾驭畜力车、非机动车逆向行驶、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抓拍。

现将该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点位公示如下:

非机动车违法抓拍设备将于2025年11月17日正式投入使用。非机动车驾乘人员在以上路段发生相应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理解支持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特此公告!

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洛江大队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