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已成为市民出行的重要工具,然而未成年人违规骑行现象日益突出,安全隐患不容忽视。为守护青少年出行安全,三明公安交警部门积极部署、多措并举,持续推进专项整治,筑牢未成年人交通安全防线。 校园普法强认知 安全理念植心底 联合教育部门深入各中小学,开展“交通安全一堂课”系列活动。民警通过真实事故案例剖析、法律知识讲解等形式,向学生普及骑行电动车的法定年龄要求、潜在风险以及违规后果,引导学生从思想源头树立“安全第一”的出行理念。
路面严查纠违规 教育惩处相结合 在上下学高峰时段,加强学校周边及重点路段巡查,从严查处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满18周岁或无证驾驶电动摩托车,以及非法改装、超速、闯红灯、逆行、不佩戴安全头盔等危险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于违规骑行的未成年人,现场开展安全教育,对于违规车辆,依法予以暂扣。
警家携手筑防线 监管责任共落实 对于因违规被暂扣的车辆,公安机关严格落实“家长承诺”制度,监护人需补齐车辆登记手续、签署《交通安全承诺书》,确保不再发生类似行为。安全,是回家最近的路,请广大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不向未达骑行年龄的子女提供或购买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共同为孩子们筑起一道坚实的交通安全屏障。
法规速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驾驶机动车必须年满18周岁并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青少年平安成长是我们共同的心愿。三明公安交警呼吁社会各界积极关注未成年人出行安全,如发现未成年人违规骑行行为,请及时劝阻或报警,让我们携手营造更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