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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交警:零容忍!严厉打击交管“非法中介”
2025-11-25 来源:龙岩交警 责任编辑:翁莉

为持续净化交管窗口办事秩序,不断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龙岩交警以提升群众满意度为目标,多维度纵深推进公安交管窗口单位非法中介集中整治工作,坚决治理全市公安交管服务窗口非法中介扰民。

典型案例

2024年底,徐某斌购买了一辆手续不齐全的进口汽车,为了办理注册登记,徐某斌于2024年11月至12月期间找到中介人员樊某华。中介人员樊某华为追逐高额代办费,铤而走险伪造《货物进口证明书》,非法获利4000元。

2025年5月14日,樊某华被上杭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20日被上杭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徐某斌2025年6月6日被上杭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法律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交警提示

龙岩交警将严格履行职责,落实监管要求,严厉打击“非法中介”行为,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车辆办理登记,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