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净化交管窗口办事秩序,不断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龙岩交警以提升群众满意度为目标,多维度纵深推进公安交管窗口单位非法中介集中整治工作,坚决治理全市公安交管服务窗口非法中介扰民。 典型案例 2024年底,徐某斌购买了一辆手续不齐全的进口汽车,为了办理注册登记,徐某斌于2024年11月至12月期间找到中介人员樊某华。中介人员樊某华为追逐高额代办费,铤而走险伪造《货物进口证明书》,非法获利4000元。 2025年5月14日,樊某华被上杭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20日被上杭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徐某斌2025年6月6日被上杭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法律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交警提示 龙岩交警将严格履行职责,落实监管要求,严厉打击“非法中介”行为,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车辆办理登记,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