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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听劝!男子深夜“醉骑”电动自行车倒地身亡,交警提醒:这是违法的……
2025-11-26 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央视新闻、北京新闻 责任编辑:翁莉

很多人都知道酒后不能开车

那酒后能骑电动自行车

或者自行车这样的非机动车吗?

2025年11月11日0时0分,北京市朝阳区北五环外环辅路上清桥东侧,一辆电动自行车横倒在地,头盔滚落一旁,冯某的归家路永远停在了这一刻。

悲剧的开端始于一场同事间的聚餐。11月10日晚8点,冯某与三位同事聚餐,四人共饮两瓶半白酒,冯某还点了一瓶啤酒混饮,近三小时的推杯换盏让他醉态尽显。

散场时同事们察觉他状态不对,多次劝其打车回家,冯某始终觉得“骑电动自行车没事”,执意要自行返程。即便同事想送他,也被他以对方同样饮酒为由拒绝。

酒醉的冯某,在5.3公里的路段内接连失控摔倒6次——

23时18分,他在无人无车的北苑路段突然倒地,扶起车后,掉头时又撞上隔离带再次摔倒,紧接着第三次倒地;23时26分,行驶到北苑桥西北角的冯某再次倒车;在林萃桥下,他又一次原地倒车,这已是第五次摔倒。

最终,11月11日0时0分,在上清桥东侧,冯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撞上路缘石,第六次摔倒。——这一次他再也没能起身。

这一摔导致冯某肋骨、锁骨骨折。更令人惋惜的是,他虽佩戴了同事交给他的头盔,却未系好系带,倒地时头盔脱落,没能发挥防护作用,头部遭受重创,终因抢救无效身亡。

经抽血检测,冯某血液酒精含量高达269mg/100ml,是醉驾标准的3倍多。

△ 最终致男子死亡的第6次摔倒现场

去年12月,在北京市延庆区一条空旷街道上,一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驶入对向机动车道,随后撞向隔离带内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后经血液酒精含量鉴定为149mg/100ml,属醉酒驾驶。

有人总觉得“非机动车速度慢,喝点酒骑没事”,但法律明确规定,驾驶人体内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达80毫克及以上即为醉酒驾驶,这一标准同样适用于非机动车。

非机动车

禁止酒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不得在道路上醉酒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

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浓度达到80毫克,就属于醉酒。醉酒驾驶非机动车,处50元罚款。

驾驶电动自行车需要掌握平衡技巧,人在饮酒后,神经平衡能力会受到影响,大大增加操作失误、自行摔倒,或者撞到其他固定物的风险。此外,电动自行车、自行车对人体的保护有限,若出现碰撞事故,容易造成较为严重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