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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座车竟载35人?客车司机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立案!
2025-11-26 来源:福建交警 责任编辑:翁莉

客运车辆超员

不仅危险还违法

严重超员还可能触犯刑法

客运企业及客运车辆驾驶人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典型案例

核载19人实载35人

涉嫌危险驾驶罪

近期,南平交警在辖区莒口后山路段巡查时,发现一辆闽HY***2号营运中型普通客车内异常拥挤,随即将其拦下。经现场核查,这辆核载19人的客车,实际搭载了35人,远超额定载客数量,安全隐患极大。

最终,驾驶人陈某某因超员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同时,陈某某因驾驶营运客车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0月31日被移送至检察机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四)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的。

超员不仅是违法行为

在一定情况下

还会涉嫌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三项: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

相关案例 

海南儋州一男子郑某某在从事农村公路班线客运时,驾驶一辆大型普通客车载客超员21人(即超员75%),被儋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儋州市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郑某某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交警提醒 

客运企业应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客运车辆驾驶人的安全教育,杜绝超员载客、站外揽客等违法行为。也希望所有客运车辆驾驶人时刻将乘客的生命安危记在心上,遵守法规,安全驾驶。

广大交通参与者乘坐长途客车出行,要到客运站选择正规运营车辆,不要站外上车,坚决抵制超员客车。乘坐客车时要全程系好安全带,发现客车超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请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来源:南平交警、儋州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