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货车司机为逃避电子眼查 各种歪点子、小伎俩层出不穷 居然私自在前车牌上安装强光灯 近日 有群众举报称 看到有货车强光太亮 无法看清车牌号 随即,交警立即开展调查
近日,宁化交警在县道796线湖村路段查获两辆红色货车,两辆车车头处均非法加装LED强光照明灯,存在安全隐患。 民警对该车驾驶员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其非法安装车灯对道路交通安全带来的危害,并要求驾驶员当场撤除非法灯具,还原车辆原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依法对其处罚。
▲现场拆除加装灯具 民警现场普法:汽车都是按照常规来设计的,在路上行驶灯光是足够的,反而私自加装LED灯不仅会对来往的车辆造成影响,还会导致夜间在刺眼灯光的照射下,“电子警察”无法识别车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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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1、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2、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3、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4、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除本规定第十条和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私自改装车灯的严重危害 1、瞬间“致盲” 非法加装强光灯、频闪警示灯等装置,易干扰行人及对向驾驶人视线,形成视觉盲区,一旦遇到突发情况根本来不及反应。 2、对速度和距离的感知力下降 在强光条件下,人对车速、车距的判断力加速下降,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3、改装灯光加大了车辆负荷 非法加装灯光往往伴随着电气线路的私自改动,可能导致线路过载短路,进而引发车辆自燃。 公安交警提醒 每一次规范使用灯光 都是对他人生命的尊重 也是对自身安全的守护 让我们从自身做起 拒绝非法改装 正确使用车灯 用文明照亮道路 让安全伴随每一次归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