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拍摄的镜头 2025年12月16日晚,有网友在漳平市和平中路交通岛路段拍到一辆单人共享电动车上乘坐了4名学生模样的孩子,引发关注。视频显示,共享电动车座位上乘坐着2人,驾驶人脚踏位置蹲坐着1人,放置头盔的车篮上侧坐着1人,“叠罗汉”式在机动车道内行驶,十分危险,网友纷纷呼吁交警部门处理。
▲核查违法骑行人员信息 接到相关线索后,漳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迅速展开追查,于12月19日9时成功找到5名涉事未成年人及其家长。经核查,骑行的4名孩子中有3名是在校初中生,1名是在校小学六年级学生;而该辆共享电动车系另外一名男生黄某(14岁)用手机扫码开锁的。
▲“以案释法”开展警示教育 “未成年人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且不得载人。”民警结合《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并通过播放涉及未成年人违法骑行的典型事故案例视频,对他们进行了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同时,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向5名家长明确指出:“若未成年人骑行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需承担侵权责任。作为家长,务必切实履行监护职责。”考虑到5名少年系初犯,民警在对其进行严肃警示教育后,要求孩子及家长共同签署了交通安全承诺书;同时将处理结果通报到孩子所在学校。
▲集中签署交通安全承诺书 违规骑行 暗藏危机 1.法律红线不可触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未满12周岁不得骑行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得骑行电动自行车;未满18周岁不得驾驶摩托车等交通工具。违反此规定不仅是拿生命冒险,更是明确的违法行为,必须坚决杜绝! 2.坏习惯埋下事故隐患。电动自行车行驶速度远高于普通自行车,一旦失控,制动距离和撞击力度都更大。部分学生在骑行时喜欢不佩戴头盔、追求刺激,在路上肆意穿梭、相互追逐、比赛超车等。这些行为严重影响骑行安全,大大增加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3.安全与规则意识淡薄。部分学生在骑行时,或许会为了追求“速度”“方便”而无视交通规则,做出闯红灯、走机动车道、逆行的违法行为。殊不知,电动自行车混行在机动车道里,可能导致机动车驾驶人无法及时采取有效避让而引发交通事故。 4.违规载人,加重安全隐患。部分学生在骑电动自行车时,常常搭载其他同学,有时甚至出现一辆车载多人的情况。这使得车身重量增加,导致在紧急情况下控制车辆平衡和刹车变得更加困难,从而增加了发生危险的可能性,同时,如果因骑车带人引发安全事故,还会产生不必要的经济矛盾与纠纷。 5.驾驶改装电动自行车危害大。部分少年骑电动自行车上路,以风驰电掣的速度,故作炫酷的花式动作如“翘头”、狂拧油门等,让旁人看得胆战心惊,被称为“鬼火少年”。为了追求“刺激”,部分学生还会对车辆的车速和外观进行改装,以彰显“个性”,这些都是害人又害己的交通违法行为。 6.经验不足,应对迟缓。由于学生缺乏应急经验,在面对复杂交通状况及突发情况时,难以迅速做出正确判断和应对,从而无法有效避免事故发生或降低事故危害程度。 规范驾驶 平安出行 1.广大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监护,履行好监护责任,严禁未满16周岁的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 2.头盔是遇到危险时的一道重要防线,是骑行者的“生命防线”,请确保驾驶人骑行时正确佩戴符合标准的安全头盔,并养成“一人一盔”的习惯。 3.教育孩子在骑行时应遵守交通规则,不违规载人、不闯红灯、不逆行、不并排骑行、不与他人聊天分散注意力、不随意越线变道。 4.家长要做到文明出行,为学生树立榜样,遵守最基本的交通规则,文明出行,用实际行动为孩子树立榜样,从源头杜绝中小学生违规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现象。 5.漳平公安交警呼吁广大市民朋友,若发现未成年人危险骑行,可及时进行劝阻,或拨打“110”报警处理,共同守护孩子们的出行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