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市民过街更安心 城市出行更文明 福州交警始终在行动 然而,仍有一些驾驶人无视规则 在斑马线前争分夺秒、疾驰而过…… 闽A717R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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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驾驶人被依法处以 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 但曝光处罚不是目的 蜀黍希望大家能够自觉践行 “车让人、人守规” 让温暖成为榕城交通的常态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那么机动车该如何礼让斑马线? 行人又该如何安全通行? 接下来的这个视频 为大家清晰解读,一看就懂! 每一次停下,停出的是安全 每一次礼让,让出的是风度 愿每位交通参与者都将 斑马线视为一道“文明考题” 用减速与停驻 共同写下安全、有序、温暖的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