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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6类重点交通违法!泉州持续严查
2026-02-13 来源:泉州交警 责任编辑:翁莉




春节欢聚虽好,违法出行不要。每一起交通违法的背后,都可能潜藏着一场团圆的破碎;每一次侥幸的铤而走险,都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遗憾。以下是近期泉州公安交警部门查处的各类典型违法案例,现予以曝光。曝光既是警示,更是警醒,愿每一位驾驶人引以为戒,勿存侥幸、严守规则。

酒醉驾:杯中一滴酒,归途一场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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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家宴、亲友相聚,推杯换盏间易失分寸,但“啉酒唔通开车”的底线,万万不可逾越。酒精会麻痹神经、模糊视线,哪怕是少量饮酒,也会让反应速度大幅下降,看似短暂的侥幸,可能换来终身的悔恨。

案例警示:

2026年2月11日1时25分许,洛江交警大队万安中队民警在洛江区安顺路国道路口查获叶某醉酒后驾驶闽DE195F号小型轿车。经抽血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0.30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6年2月10日22时42分许,台商区交警在杏秀路执勤时,查获庄某饮酒后驾驶闽CWU723号小型轿车。经抽血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3.08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酒酣暂忘归途远,祸至方知悔意迟”,酒驾醉驾从来不是“小事”,而是漠视生命的违法行为。春节期间,泉州交警将在城区餐饮娱乐场所周边、农村集市、返乡要道等重点路段,开展全天候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无论白天黑夜、无论城乡街巷,严查不松懈。

面包车超员:多一人,多一份致命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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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返乡,部分家庭选择面包车同行,总想着“挤一挤、凑一凑”,既能省钱又能同行,却不知超员行驶,早已将一车人的安全抛诸脑后。面包车车身结构特殊,超载后重心偏移、制动性能下降,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无法及时避险,极易引发翻车、追尾等道路交通事故,每多载一人,都是在给生命“减分”。

案例警示:

2026年2月2日,洛江交警大队万安中队民警开展视频巡查时,发现闽C34014号面包车在洛江区万安街道丰海路洛江实小路段涉嫌超员载人。经查,该车核载17人,实载19人,民警依法对驾驶人进行教育和处罚。

超员违法,看似是“人情便利”,实则是“致命隐患”。泉州交警提醒,面包车超员属于严重交通违法,春节期间,将重点加强农村道路、返乡要道的巡查力度,对超员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起”,坚决不让超员车辆上路行驶,守护每一个家庭的团圆希望。

大货车超载:重载之下,出行路上风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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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前夕,各类物资运输繁忙,部分大货车驾驶人受利益驱使,心存侥幸超载行驶,殊不知,超载不仅会加剧车辆损耗,更会严重影响车辆制动性能和操控稳定性,一旦制动失灵,后果不堪设想。大货车本身车身庞大、惯性巨大,超载后,哪怕是轻微的碰撞,都可能造成车毁人亡的恶性事故,成为道路交通安全的“定时炸弹”。

案例警示:

2026年2月7日17时许,晋江交警大队紫帽中队在紫帽镇园坂村路段执勤时,查获韩某驾驶的闽C59851号重型自卸货车涉嫌超载。经过磅检测,该车核载31000kg,实载82750kg,超载166.93%。民警依法对其予以教育和处罚,同时扣留车辆。

2026年2月6日10时34分许,洛江交警大队河市中队民警于洛江区县道304线25公里55米处执勤时,查获王某驾驶的闽C05083号重型自卸货车涉嫌超载,经过磅检测,该车核载31000kg,实载42380kg,超载36.71%。民警依法对其予以教育和处罚,同时扣留车辆。

“超载一寸,危险万分”,大货车超载,承载的不是货物,而是生命的重量。春节期间,泉州交警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国省道、高速出入口、物流园区周边的管控力度,严查大货车超载、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大货车违法肇事势头,为群众出行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环境。

电动自行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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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因其便捷灵活,成为泉州人春节出行的常用交通工具,但闯红灯、逆行、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却屡有发生。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小违法,背后潜藏着巨大的安全隐患,每一次闯红灯、每一次逆行,都可能与危险不期而遇。

查处现场:

电动自行车安全,始于细节,成于坚守。春节期间,泉州交警将在古城街巷、城乡结合部、商圈周边等电动自行车通行密集路段,严查各类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重点整治不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等突出问题,同时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让每一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都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做到文明骑行、安全出行。

骑乘未戴安全头盔:戴好头盔,平安无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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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轮车机动灵活,但防护性能薄弱,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头部是最容易受到伤害的部位,而一顶安全头盔,就是骑乘人员最坚实的“生命防线”。春节期间,不少群众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走亲访友、短途出行,却忽视了安全头盔的重要性,总觉得“路程近、速度慢,不用戴头盔”,殊不知,危险往往就在一瞬间。

案例警示:

车辆号牌:闽C297KP

违法地点:洛沙路路段

车辆号牌:闽CB9760

违法地点:洛沙路路段

“一顶头盔虽小,守护生命至关重要”,安全头盔不是“装饰品”,而是“保命符”。春节期间,泉州交警将加大对摩托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无论是城区道路还是农村道路,无论是白天还是夜间,坚决做到严查严管,同时呼吁广大摩托车驾驶人,出行时务必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守护好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货车违法载人:货车不是“客车”,生命不能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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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返乡期间,部分群众为了图方便,乘坐小货车货厢出行,或将货物与人员混载,殊不知,小货车货厢没有任何安全防护设施,一旦发生急刹车、转弯、翻车等情况,货厢内的人员极易被甩出车外,造成伤亡事故,此类违法行为,看似便捷,实则是在拿生命冒险。

案例警示:

2026年1月24日14时48分许,泉港交警铁骑队通过网络监控研判机制,在通港路查获一辆闽C3VW50号轻型栏板货车后车厢违法载1人。民警对驾驶人依法进行教育和处罚,并责令其对违法搭载的人员进行安全分流。

2026年2月5日16时许,惠安交警大队东桥片区中队民警在惠东快速通道路段执勤时,查获郑某驾驶的闽CS695R号轻型普通货车违法载1人。民警对驾驶人郑某依法进行教育和处罚,并责令其对违法搭载的人员进行安全分流。


“货厢载人藏隐患,一旦出事悔终生”,小货车的设计用途是运输货物,而非搭载人员,货厢载人属于严重交通违法,更是对生命的漠视。春节期间,泉州交警将重点加强农村道路、返乡要道的巡查力度,严查小货车违法载人、人货混装等违法行为,坚决杜绝此类违法上路行驶,守护每一位群众的出行安全。






泉警寄语,平安相伴

——春节出行提示



岁序更替,春满刺桐;警灯闪烁,守护同行。春节是团圆的节日,更是安全的节日,泉州交警结合2026年春运交通形势研判,向全市人民发出温馨提示,愿您的每一段出行都平安顺遂,每一场团圆都圆满安康。


1. 严守底线,拒绝致命违法。坚决杜绝酒驾醉驾、面包车超员、大货车超载、小货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超员一人,危险十分”,不存侥幸、不越红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守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2. 细节把关,筑牢安全防线。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务必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要遵守交通信号,不闯红灯、不逆行、不占用机动车道、不违法载人;驾乘汽车要系好安全带,儿童乘坐要使用安全座椅,细节之处,守护平安。

3. 合理规划,谨慎安全驾驶。春节期间,出程高峰集中在2月14日至16日,返程高峰为2月23日至24日及元宵节前后,建议广大群众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和时间,避开高峰时段和拥堵路段;驾车出行时,保持安全车距,不超速、不疲劳驾驶、不随意变道加塞,遇雨雾、霜冻等恶劣天气,减速慢行、谨慎驾驶。

4. 敬畏生命,文明有序出行。自觉抵制交通陋习,不违法停车、不占道经营,主动避让行人、非机动车和应急车辆;农村地区出行,要警惕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段的安全隐患,不无证驾驶、不酒后骑行,尊重交通规则,守护道路畅通。

5. 理解支持,共筑平安防线。春节期间,泉州交警坚守岗位、严查违法、疏导交通、帮扶群众,只为守护每一段归乡路。请广大市民、驾驶人理解支持交警工作,自觉配合检查,主动抵制交通违法,携手营造平安、畅通、祥和的春节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