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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我在岗 | 春节路上别让侥幸误了安全!
2026-02-23 来源:南平交警 责任编辑:翁莉

春节走亲访友

总能听到这样的说辞

“就多一个人,问题不大吧”

“就喝一点酒,开车没事”

“能拉就顺便拉上吧......”

借口有很多

但是任何理由都不成立

因为安全才是回家最重要的事!


案例曝光

案例一

2月20日9时32分许,延平大队执勤民警在316国道王台镇路段执勤时,查获邹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涉嫌超员载人。经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6人,超员1人。民警对驾驶人邹某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进行处罚,同时责令其安全转运超员人员。


交警提醒


超员车辆隐患大,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多一人都不行,希望各位驾乘人员一定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去触发这一潜在的“威胁”。此外,大人怀中的孩子在遇有紧急情况时,由于没有安全带等防护措施,更易发生意外伤害。

案例二

2月18日16时08分,曾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延平区夏道镇湖滨路路段时,因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汽车的违法行为,被延平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民警对驾驶人曾某进行了普法教育,并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交警提醒


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由于没有系统学习驾驶技术,在驾驶过程中不遵守交通法规,随意穿插、追逐等,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给正常通行的车辆和行人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甚至会造成极大的公共安全事故。

案例三

2月20日晚,刘某驾驶两轮普通摩托车途经南平市建阳区崇阳南路五福桥路段时,被执勤交警拦下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刘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09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案例四

2月20日晚,吴某驾驶二轮摩托车途经浦城县兴浦路时,被执勤交警拦下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吴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交警提醒


酒醉驾不仅是违法行为,更是对自身和他人的生命的不负责任。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请务必遵守交通法规,拒绝酒醉驾,平安出行。若需饮酒,提前安排代驾、出租车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避免酒后驾车。聚会时提醒同伴“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发现有人酒后驾车及时劝阻,不搭乘酒驾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