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晚,南平高速交警支队六大队光泽中队民警在光泽收费站开展春节期间酒醉驾查处专项行动。19时15分许,民警检查一辆闽H****号牌小型轿车时,发现驾驶人傅某神情紧张,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达87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民警当即依法将傅某带至光泽县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经查,傅某当日中午在江西鹰潭老家与家人聚餐时饮用了五、六瓶啤酒,返程途中起初由妻子驾车,后因妻子未佩戴眼镜视物不适,在大觉山服务区换由傅某驾驶。傅某自认为休息一下午、精神状态良好,且心存“春节高速无交警执勤”的侥幸心理,不料下高速后即被查获,对此追悔莫及。 目前,该案正进一步办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