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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交警:佳节团圆夜,莫被酒驾误,平安才是回家路!
2026-03-04 来源:龙岩交警 责任编辑:翁莉

元宵节期间

聚会、酒局免不了

但蜀黍必须提醒的是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现将近期查获的酒醉驾案例予以曝光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2月27日20时17分许,沈某驾驶号牌为闽FR***0的普通二轮摩托车途经连城县东环路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1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2月27日21时09分许,张某驾驶号牌为闽F6***K的小型轿车途经连城县东环路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7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2月28日13时21分许,谢某英驾驶号牌为闽F3***M普通二轮摩托车途经武平县粱野大道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1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2月28日21时56分许,汤某琦驾驶闽FD5***6号小型汽车途经新罗区南环路大同油库路段至黉门桥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3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3月2日14时59分许,林某雄驾驶号牌为闽F5***S普通二轮摩托车途经武平县十方镇叶坑村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55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3月2日22时10分许,廖某艳驾驶闽F8***Y 号普通二轮摩托车途经新罗区双洋路罗桥内侧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2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为什么喝酒后不能开车?

酒后驾驶有什么危害?

我们通过一张长图了解

温馨提醒

  • 摒弃侥幸心理:“少喝一点没事”“深夜不会查”“离家只有几步路”,这些想法都是安全隐患。事故不分距离,严查不分时段,切勿拿生命安全赌运气。

  • 主动践行承诺:聚餐前提前约定“不劝酒、不酒驾”,牢记“开车不沾酒,沾酒不开车”,把安全放在首位。

  • 选好替代方式:酒后可选择代驾、网约车、公共交通出行,或请未饮酒的亲友接送,既便捷又安全。

  • 履行提醒责任:发现亲友有酒驾意图,及时劝阻制止;发现酒驾违法行为,主动举报,共同守护道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