癫痫 是大脑神经元突发性异常放电 导致短暂的大脑功能障碍的 一种慢性脑部疾病 那么 “癫痫病”患者 能否驾驶机动车上路? 来看以下几个案例 👇👇👇 案例1 驾驶人癫痫发作,发生事故致3死4伤 2022年5月3日7时许,冯某某驾驶小客车沿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境内东岸大桥由西往东行驶至桥面中间路段处时,先后与6辆电动自行车、1辆摩托车相撞,随后继续向前行驶,再与东侧引桥等候红绿灯的3辆小客车发生碰撞,造成3人死亡、4人受伤。经查,冯某某事发时癫痫病突然发作,后陷入无意识状态,导致事故发生。 案例2 驾驶人癫痫发作,发生事故致6死2伤 2022年5月4日16时许,刘某驾驶一辆小客车沿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江源大街由西向东行驶时,车辆突然加速,越过道路中心线驶入对向车道,径直撞向停在路边的车辆和过往行人,造成2人当场死亡、4人经抢救无效死亡、2人受伤。 经查,刘某2021年曾做过开颅手术,术后按医嘱服用抗癫痫药物,事发时出现身体颤抖,后陷入无意识状态。结合脑部CT和临床诊断,初步判定系突发癫痫病所致。
癫痫发作时,人体可能会出现意识障碍、浑身抽搐、口吐白沫等情况。这种情况下,驾驶人往往无法控制机动车,从而引发交通事故,危害自己及其他交通参与者的生命安全。
癫痫的发作难以预测 “癫痫病”患者 不得驾驶机动车上路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与使用规定》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第六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或者具有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第七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四)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五)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交警提示 申领驾驶证时,申请人应如实告知是否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申领驾驶证后身体条件发生变化,患上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应按要求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并不再驾驶机动车,严防驾车时疾病突发酿成惨祸、害人害己。 部分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