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福建交警 > 警示曝光 > 正文
分享到微信
泉莆高速交警:高速酒驾零容忍,别拿侥幸赌平安
2026-04-20 来源:泉莆高速交警 责任编辑:翁莉

“饮酒一分醉,驾车千分险”

在每一次酒驾事故背后

都藏着“心存侥幸”的念头。

对于酒醉驾行为

泉莆高速交警

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

4月5日22时许,泉莆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在沈海高速驿坂收费站入口外广场执勤,对一辆小车进行例行检查时,驾驶人一打开车窗,浓烈的酒味扑鼻而来,民警立即对该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驾驶人交代,其当日中午与朋友聚餐时大约喝了半斤白酒,晚上有事要出门,心存侥幸认为午间喝的酒早已代谢,便驾车驶入高速,不料在收费站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该驾驶人将面临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4月12日6时许,泉莆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在泉州北收费站对一辆小型汽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有酒后驾驶的嫌疑,民警立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5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经查,该驾驶人前一晚聚会喝酒畅饮,睡了一觉后自觉人已经清醒,状态良好,便心存侥幸驾车外出。民警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该驾驶人将面临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无独有偶,相隔不到半个小时,民警在该地点又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一辆车牌为闽C9***C的小型汽车进入民警的视野,车上驾驶人身上有明显酒味,民警立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9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经查,该驾驶员昨晚聚会喝酒到深夜,经过休息数小时后,自认为人清醒,状态良好,因当天一大早有事外出,便心存侥幸驾车出行,结果被交警查获。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进行处罚。该驾驶员将面临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