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上午,平潭公安交警联合区执法应急局开展不便利停车专项整治,查获两起商家长期非法占用路侧公共停车泊位的违法行为并作出处罚,同时清理僵尸车7辆。 案 例 曝 光
2026年5月21日09时许,在汉阳路某电动车商铺门口,李某某将大量电动车摆放在公共道路旁,影响群众出行,给道路交通安全造成隐患。平潭公安交警对李某某实施在道路范围内擅自设置停车泊位、出租汽车临时停靠站(点)或者设置障碍影响车辆在停车泊位内停放的违法行为处一千五百元罚款。
2026年5月21日09时许,在汉阳路某电动车商铺门口,陈某某将大量电动车摆放在公共道路旁,影响群众出行,给道路交通安全造成隐患。平潭公安交警对陈某某实施在道路范围内擅自设置停车泊位、出租汽车临时停靠站(点)或者设置障碍影响车辆在停车泊位内停放的违法行为处一千五百元罚款。
整治期间,执勤人员对布满灰尘、轮胎干瘪、长期未挪动的车辆逐一拍照取证,核实信息,第一时间电话通知车主,责令其限期挪移并办理报废或年检手续;对于无车辆信息、长期无人认领或经通知拒不配合挪移的“钉子户”车辆,依法予以拖移清障。 这些把公共资源 变成自家“自留地”的行为 不仅造成了市民“有位不能停”的情况 也影响了市容市貌 路边的公共车位是不属于个人的 属于公共停车位 所有市民都有停放权 用障碍物“霸占”公共停车位 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 法条链接 01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二十七条第三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道路上擅自设置停车泊位、出租汽车临时停靠站(点)或者设置障碍影响车辆在停车泊位内停放。 第七十四条第十三款在道路范围内擅自设置停车泊位、出租汽车临时停靠站(点)或者设置障碍影响车辆在停车泊位内停放的,处一千五百元罚款。 非法占用停车资源的危害 1.影响城市形象 >> 乱停乱放行为会使交通秩序出现混乱的现象,影响道路交通环境,还会使城市形象受到影响。 2.危害公共安全 >> 违停车辆占用应急通道,当遇到突发事件时,应急救援车辆难以迅速赶到现场,容易延误消防、急救等救援时机。 3.影响交通安全 >> 违停车辆占用人行道或非机动车道不仅会导致人车混行,而且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违停会导致非机动车辆被迫变道行驶,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4.降低通行效率>> 违法停车行为会占用有限的动态交通资源,降低交通运行效率和道路通行能力,加剧道路拥堵。 交 警 提 示 平潭公安交警在此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摒弃占道占位陋习,文明停车、规范停车,不私占车位、不霸占泊位、不乱停乱放。文明停车一小步,城市文明一大步。希望全体市民积极配合本次停车资源专项整治工作,主动抵制各类违规占用停车资源行为,携手共建文明有序道路出行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