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停车场运营管理单位、停车收费系统运营企业、广告经营发布主体: 为规范停车场收费与线上缴费广告经营秩序,整治价格违规、弹窗骚扰、诱导营销等问题,维护群众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依据《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南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南平市市场监管局现就有关合规要求统一提示如下: 一 整治停车收费管理秩序 1.全面规范收费公示内容。在停车场出入口显著位置设置规范公示牌,清晰标明经营主体、定价类型、收费依据、时段、车型收费标准、单日限价、免费及新能源优惠政策、计费规则、服务与投诉电话、服务范围;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公示牌可分底色区分,价格调整及时更新。 2.严守价格经营合规底线。严禁谎称政府定价、标价不全、价外加价、收取未标明费用;不得拒开票据、拒不落实优惠、不兑现价格承诺;政府定价范围内的停车收费不得擅自提价或变相涨价,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和收费标准。 3.切实履行经营主体职责。各停车场经营者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照收费公示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梳理收费公示和收费管理存在短板,及时整改各类价格违规问题,主动规范停车经营收费行为,持续健全长效价格管理机制。 二 规范缴费页面广告发布行为 1.严守合法真实底线。广告内容须真实准确,与实际商品、服务一致,严禁发布虚假夸大、引人误解及误导消费者的违法广告。 2.商业广告必须清晰可识别。显著标注“广告”字样,严禁以“温馨提示”“推荐”等模糊用语替代,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3.合规设置弹窗广告。缴费页面弹窗广告须设置清晰关闭标识,实现一键关闭。严禁设置关闭障碍、多次点击关闭、重复弹窗,不得借广告关闭限制、终止停车缴费服务。 4.严禁虚假提示。严禁通过虚假系统提示、功能按钮、奖励承诺等方式,欺骗、诱导用户点击浏览广告,杜绝各类技术误导营销行为。 5.严禁强制跳转。广告不得遮挡缴费二维码、金额、操作指引等核心信息,不得仿冒缴费按钮造成误点,严禁强制跳转、关联启动等强迫用户点击广告的行为。 6.压实主体自查责任。各运营及广告相关主体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整改违规问题,推行便捷纯净缴费模式,取消多余弹窗、强制关注等干扰设置,规范广告发布行为。 三 健全停车场监督监管机制 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停车服务收费及广告的监管力度,对经提醒后仍不整改、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广告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广大群众如遇违规收费、违法广告等问题线索,可留存凭证,通过12315、12345热线举报,共同营造便民、规范的停车消费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