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租车开开没什么,没想到...” 17岁的王某程和王某江这样说 ...... 事实真的没什么吗? 真实案例告诉你,这可不是小事:
泉州交警持续严查 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筑牢交通安全防线 2小时精准锁定 || 南安公安交警深挖彻查,少年、违法租车行双双被查
近日,南安公安交警接群众举报:南安市区有一辆小车车速时快时慢,且多次出现急停急起,存在明显交通安全隐患。 南安交警第一时间启动查缉机制——不到2小时锁定闽CD****3嫌疑车辆。经查,该车驾驶人王某程(17岁)、王某江(17岁)均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涉事未成年】 案件侦办并未就此止步。经民警深挖彻查,涉案汽车租赁经营者郭某贤存在违规经营行为。经查,郭某贤在未核验承租人年龄、身份信息及驾驶资格的情况下,以每日500元的价格,将车辆违法租赁给未成年人王某程使用。经查,王某程租赁该车期间与王某江二人轮流驾驶机动车上路。
【涉事车行负责人】 目前,郭某贤因将机动车交由无证人员驾驶等违法行为,被依法处罚;因王某程、王某江均为未成年人,民警坚持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的原则,开展全方位、针对性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工作。同时,民警对二人监护人开展了专题交通安全教育,明确告知无证驾驶的严重危害及家庭监护责任,责令其要切实履行监管义务。
洛江交警精准布控,三名未成年人无证驾驶被查 泉州交警在前期线索研判过程中,发现洛江辖区存在未成年人轮流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现象。经调查发现,6月30日、7月2日,在洛江区万虹路、西环路等路段,有三名未成年人无证驾车上路,交通安全隐患极为突出。
为从根源上整治安全隐患,洛江交警迅速启动专项核查工作,并持续跟进收集证据,精准锁定了违法人员以及涉案车辆的相关信息。2026年7月8日至9日,洛江交警大队马甲中队民警依法将涉案的违法行为人杜某(2011年出生)、刘某(2012年出生)、陈某(2010年出生)及其监护人传唤至中队,作进一步的调查。
经询问,三名当事人对全部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民警召集三名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开展面对面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细致讲解无证驾驶、未成年人驾车上路的严重危害性,详细普及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同时,组织当事人及监护人观看交通安全警示视频,通过真实事故案例直观展现交通违法引发的严重后果,让未成年人深刻认清自身违法行为的危险性,彻底摒弃侥幸心理。
此外,民警现场督促当事人及其监护人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责令监护人切实履行法定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日常教育、监管和管控,杜绝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机动车、违规驾车上路等危险行为,从源头上防范未成年人交通违法行为发生。 车辆不是玩具 马路也不是游乐场
法条注释 一、未满18周岁,不能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四条,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 二、无证驾驶,违法必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三、租车给未成年人,依法从重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四、未成年人违法,监护人担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多方合力,守护青春平安路 01 家长 请务必妥善保管机动车钥匙,坚决不让未成年人轻易接触车辆。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无证驾车肇事,监护人将依法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若将车辆交给未成年人驾驶,还将面临吊销驾驶证等处罚。 02 租车公司 严格审查承租人驾驶资格和身份证件,严禁向未成年人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租赁车辆。 03 车辆承租人 不得将车辆交由未取得驾驶资格的人员,尤其是未成年人驾驶。 04 社会大众 发现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的可疑行为,请及时劝阻,必要时可报警。 生命没有“体验版” 方向盘不是玩具 守住底线, 才是对青春最好的交代! 下一步,泉州交警部门将持续加大辖区道路巡查管控力度,重点严查未成年人无证驾驶、超速、酒驾、违规载人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联动学校、家庭多方发力,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压实家、校监护管理责任,全方位筑牢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防线,全力保障暑假出行交通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