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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车双手离把?还站起来了!交警:安排!
2026-07-22 来源:宁德交警 责任编辑:翁莉

双手离把,展开双臂

想要风中穿行的自由

近日,宁德交警接连收到群众举报

两起危险骑行违法行为被依法查处

01

7月3日18时34分许,群众向福安交警举报,一名老年男子驾驶二轮电动车时双手脱离车把,全程无手扶控车辆十分危险。

接到举报线索后,民警立即开展核查,迅速锁定违法人员阮某。民警依法找到阮某后,结合典型案例向其讲解双手离把骑行的严重危害,纠正其错误骑行观念。最后,民警依法对阮某双手离把驾驶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02

7月10日18时许,福安交警再次接到群众举报:一名年轻男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至富春大道路段时,未佩戴安全头盔,且全程双手离开车把肆意骑行,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民警根据举报视频及路段监控线索,迅速锁定违法驾驶人身份信息。经查,当事人系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为起到警示教育效果,民警联合当事人家属共同对其开展批评教育。

最后,民警依法对驾驶人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不按道行驶、双手离把驾驶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二条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五)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  

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确保安全并遵守下列规定:  

(三)驾乘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八)不得违法占用机动车道行驶。

未成年人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且不得载人。


一、按规定登记上牌

选购电动自行车时认准国标3C认证标志,选择证照齐全、售后有保障的商家购买车辆,注意索要有效票据并妥善保存。购买电动自行车后,需按照规定登记上牌,方可上路行驶。

二、无盔不骑行

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是骑乘电动自行车的必要保护措施,发生事故时可以降低伤害程度。

三、遵守交通信号

骑行过程中遵守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红灯停,绿灯行,不抢秒,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四、不占用机动车道

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上骑行,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切莫逆行。

五、远离车辆盲区

在道路上行驶时,要和大货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要与转弯的大货车同时进入路口。

六、不可分心驾驶

骑行电动自行车时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雨天撑伞、接打手机等行为会导致骑车人分心驾驶,一旦发生紧急情况,难以及时发现并处置,从而引发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