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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警讯】福清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机动车牌证作废的公告
2026-08-07 来源:福清公安 责任编辑:翁莉

福清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

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

机动车牌证作废的公告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对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未办理注销登记的6058辆普通二轮摩托车,依规定予以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清单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未办理注销登记车辆清单

(扫码可查看完整清单)

福清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