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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高速交警查处一起醉酒驾驶违法行为
2026-08-07 来源:南平高速交警 责任编辑:翁莉

8月3日,南平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东游中队民警带领辅警,在长深高速2824公里300米(东游收费站出口外广场)开展常态化执勤执法工作。17时41分许,执勤民警在对一辆牌号为闽H98XXX的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黄某某身上散发出酒气,有饮酒嫌疑。使用呼出酒精检测仪测试,其体内酒精含量为88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黄某某对醉酒驾驶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民警通过公安网核查确认,黄某某准驾车型为“C1”,车辆状态亦为“正常”,且此前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记录。现场民警依法对黄某某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将其带至建瓯市总医院东游分院抽取血样,告知其十五日内到南平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接受进一步处理。

检查过程中,民警对车辆及随车行李物品进行核查,未发现其他违法行为或违禁物品,被检查人情绪稳定、配合检查,经过询问得知:黄某某是于2日深夜和朋友通宵游玩,喝了一点啤酒后一直到四五点才休息。3日下午需要去建瓯,完全忘了自己喝酒通宵,且自身无喝醉感觉。

高速交警提醒:(宿醉后驾驶机动车)醉酒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仅面临吊销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等法律后果,更对自身及他人生命安全构成极大威胁。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铁律,切勿心存侥幸,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