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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有位!三明机关企事业单位错时对外开放!|停车治理案例(二十四)
2026-08-21 来源:福建交警 责任编辑:翁莉

为落实城市居民停车不便利专项治理工作,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三明市积极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将富余车位向社会错时开放,让闲置资源“活”起来,让群众停车“顺”起来。

在确保各单位内部安全保密、满足自用需求的前提下,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将富余车位作为城市公共停车资源的有效补充,切实为市民提供更多停车选择。继三明市政府机关大院、三元区政府大院停车场率先试点开放后,全市各区县也已陆续跟进。本次各开放点位结合实际,实行免费或收费两种模式,收费标准以现场公示牌为准,市民可根据需求就近选择。

PART.01

一、开放对象



仅限7座及以下小型非营运民用车辆。营运车辆、大型车辆、货车、三轮车、摩托车及存在安全隐患的改装车辆不予开放停放。

PART.02

二、停放管理规定

1.社会车辆须严格按照开放时段进出停放,超时滞留、长期占位的车辆,将依法依规予以劝离、拖移,并纳入失信停放登记管理。

2.车辆进场后须低速慢行、有序停放,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出入口、碾压绿化带,不占用专用车位、无障碍车位。

3.停放期间自觉爱护场地设施,保持环境卫生,禁止车内留宿、洗车修车、堆放杂物、明火作业等行为。

4.停放车辆自行做好防盗、防损安全防护,车内请勿存放贵重物品,停放期间发生车辆剐蹭、财物遗失等问题,由车主自行承担责任。

5.所有停放车辆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与调度,遵守单位内部管理制度。

6.广大市民应文明停车、依规停放,共同维护良好的停车秩序与城市文明形象。

PART.03

三、三明市机关企事业单位

开放明细




01

三元


02

永安


03

沙县


04

大田


05

尤溪


06

将乐


07

泰宁


08

建宁


09

明溪


10

清流


11

宁化

PART.04

四、结语



停车错时共享是缓解城市停车难、提升公共资源效能的有力举措,也是为民办实事、提升城市温度的具体体现。文明停车,你我共守。请广大市民依规停放、有序进出,共同维护良好的停车环境。



下一步,三明市城市居民停车不便利专项治理工作将持续挖掘停车资源潜力,完善配套管理机制,不断优化便民停车服务体系,切实让错时共享停车惠及更多群众,让城市管理更有温度、让群众出行更加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