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新罗区南城街道城东路桥下辅道和新旗排路交通秩序管理,保障市民出行顺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将相关路段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道路”范畴,常态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理范围 新罗区南城街道城东路桥下辅道(南环路至新旗排路路段)和新旗排路(城东路桥下辅道至汽车充电站路段)(详见附图)。 二、实施时间 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三、管理措施 (一)管理路段实行车辆“即停即走”的通行规则,除停车泊位外,全路段禁止车辆违停及摆摊设点。 (二)驾驶汽车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车辆上道路行驶,驾乘人员应系安全带(戴安全头盔),车辆应依法登记上牌,在道路右侧按交通标识指示通行。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出行、规范停车,共建安全、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对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置。 特此通告。 附件:南城街道纳入交通秩序管理支路路段示意图 龙岩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新罗大队 新罗区人民政府南城街道办事处 202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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