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但仍有部分驾驶员心存侥幸 酒后执意驾车上路 将自身与他人的生命安全 置于危险之中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有效预防和减少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武平公安交警 深入推进“百日行动” 紧盯重点路段、重点时段 严查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 全力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NO.1
8月18日20时10分许,钟某文饮酒后驾驶F7***5号普通二轮摩托车途经武平岩前路段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5mg/100ml,已达酒后驾驶标准。 NO.2
8月19日14时10分许,刘某有饮酒后驾驶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途经武平十方路段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5mg/100ml,已达酒后驾驶标准。 NO.3
8月20日19时59分许,李某林驾驶闽F8***V号普通二轮摩托车途经武平城区路段,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4mg/100ml,已达酒后驾驶标准。 NO.4
8月20日20时20分许,符某驾驶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途经武平岩前路段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6mg/100ml,已达酒后驾驶标准。
武平公安交警提醒: 酒驾、醉驾是为生命“砍价” 请广大驾驶人朋友 绷紧交通“安全弦”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