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28 日晚,南平高速交警一大队徐市中队在建阳收费站出口外广场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当场查获一起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22 时 13 分许,执勤民警对一辆号牌为宁 E**** 的小型汽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葛某某涉嫌酒后驾车。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 119mg/100ml,已远超 80mg/100ml 的醉酒驾驶标准,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葛某某当晚在吉阳镇与朋友聚餐,席间饮用约 2 两高度白酒。饭局结束后,他自认为意识尚可、开车无碍,便心存侥幸驾车上高速,返回建阳住处,途经建阳收费站出口外广场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目前,民警已依法对葛某某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其驾驶证。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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